女子被家暴13年案今天开庭,律师:一定要做对3件事!
“女子结婚14年被家暴13年案今日开庭” 引发公众广泛关注。当事人商女士自述在婚姻中长期遭受丈夫罗某的家庭暴力,甚至一度被打到大小便失禁,年幼孩子跪地求情都未能阻止罗某的耳光。商女士报警近20次,申请过人身保护令,但长期陷入“报警一调解一再施暴”的循环,始终未能摆脱丈夫的施暴。
那么面对长期、恶劣的家暴,法律究竟能做什么?受害者应如何有效取证与维权? 针对这些问题,记者采访了北京天驰君泰(杭州)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魏宏岩律师。他从法律专业角度,围绕“定性、取证、破局”三个关键词,对此类家暴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。
家暴不是“家务事”,情节恶劣可构成虐待罪
“家暴绝非‘家务事’,而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。”魏宏岩律师开门见山地指出。他强调,家庭暴力是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明确禁止的,情节严重者可构成《刑法》中的虐待罪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条,虐待罪分为两种情形:一是虐待家庭成员,情节恶劣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,此情形属于“告诉才处理”,即需要被害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;二是因虐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此类案件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。
魏宏岩特别提醒,虐待罪的认定并不仅限于法定婚姻关系。“未婚但长期稳定共同生活,形成事实家庭关系的,也可能被认定为‘家庭成员’。也就是说,同居关系中的严重暴力行为,同样可能构成虐待罪。”
做好关键三步决定案件走向
然而,实践中许多家暴案件因“证据不足”而难以追究施暴者责任。对此,魏宏岩给出了清晰且至关重要的取证指引:
1.立即报警,索要回执:这是证明家暴发生的第一道官方记录。
2.及时验伤,固定伤情:在24小时内到正规医院验伤,务必请医生在病历中写明“外力所致”等关键描述。
3.全面留存证据:尽可能保存好现场录音、录像、伤痕照片、威胁恐吓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等。邻居、亲友的证人证言也具有重要意义。
“这些证据,无论是向公安机关报案,还是后续提起刑事自诉,都至关重要。”魏宏岩表示。
善用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
除了事后追责,受害者更迫切需要的是实时保护。魏宏岩重点介绍了《人身安全保护令》这一法律武器。“如果正在遭受家暴或面临现实危险,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法院一般在收到申请后72小时内作出裁定,情况紧急的,会在24小时内发出。”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,可根据需要申请延长。
零容忍,一次有效的刑事追责就够了
魏宏岩律师最后强调,社会必须对家庭暴力树立“零容忍”的共识。“希望这个案件能让更多人明白,人身安全保护令绝不是‘纸老虎’,法律为受害者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救济途径。家暴或许有0次和N次,但严肃的刑事追责,一次就能划出法律的底线。”
大象新闻记者 林林 审核:孔旭阳